劉劍文,男,1959年7月生,湖北武漢市人。中共黨員。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中國首位以教授身份進站的法學博士后、首位在站期間增列為博士生導師的法學博士后、首位國際經濟法博士后?,F(xiàn)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經濟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稅法方向、金融法方向)和經濟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民商法專業(yè)博士生導師(知識產權法方向)、經濟法專業(yè)碩士生導師。湖北省跨世紀學術帶頭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環(huán)境法重點研究基地兼職教授。兼任中國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金融法與財稅法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科技法學會常務理事、武漢市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桂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湖北省專利鑒定委員會委員。曾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律師進修學院副院長、院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院教師等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委員和學術委員會委員,法律學系副主任。長期致力于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等領域的教學與研究,主攻稅法(含中國稅法、國際稅法)、知識產權法(含中國知識產權法、國際知識產權法)、公平交易法和金融法。代學者大辭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