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課題進行的全部過程中,本人自覺地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來處理西方哲學這一法學理論資源,用馬克思主義法學原理和方法論作為評價西方法學的基本標準。在此前提下,我堅持以下研究態(tài)度和研究方法:第一,科學的態(tài)度,即盡可能地占有充分的第一手資料,實事求是地確定西方法哲學流派的“本真”意義,不隨意取舍和解釋資料;既不“六經注我”,也不“我注六經”,反對實用主義;不簡單地肯定一切,也不簡單地否定一切。第二,審視、反思和批判的態(tài)度,即不盲目認同和被動接受;堅持用批判的眼光對待每一種觀點,每一個法學家,每一個法哲學流派,試圖通過敏銳的批判達到深刻的理解。第三,比較的方法,即對西方法哲學流派之間進行比較分析,并注意把理論觀點和理論體系的比較與對它們的政治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影響的比較結合起來。第四,歷史的方法,即既歷史地再現(xiàn)又歷史地評價西方法哲學的理論和方法。第五,宏觀綜合與微觀分析結合,宏觀綜合研究主要針對各種法哲學思潮的歷史、社會、文化和實踐背景,政治立場,理論走向,一般特征等。微觀分析主要針對具體范疇和觀點。第六,采用首先將西方法哲學思潮分解為流派和理論熱點或基本理論,然后逐一研究的分析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