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優(yōu)違約救濟:法和經濟學的視角》是作者以經濟學者的視野,運用經濟學研究方法進行的研究。作者將違約救濟視為或然條款的替代,認為可以利用違約救濟,誘使合同雙方采取最優(yōu)的行動,從而彌補合同的不完全性,甚至可以解決合同不完全性所產生的效率損失問題。在《最優(yōu)違約救濟:法和經濟學的視角》中,作者首先對不完全契約理論和違約救濟理論的文獻進行了歸納和梳理。以此為基礎,分別考察了違約救濟對履約一違約決策、信任投資決策以及風險分擔的影響。所得出的主要結論是:期望損害賠償這種違約救濟方式一般說來能夠導致最優(yōu)的履約—違約決策;無事后再談判情況下,期望損害賠償導致的信任投資最接近帕累托最優(yōu);有事后再談判情況下,實際履行導致的信任投資最接近帕累托最優(yōu);沒有一種違約救濟方式能夠導致最優(yōu)的風險分擔。最后,作者將得出的結論應用于中國合同法中的違約救濟條款,并提出了完善相關法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