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秉志,男,1956年生,河南南陽人。新中國首屆刑法學博士,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F(xiàn)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刑法學協(xié)會中國分會常務副主席、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等多種全國性學術職務。1991年被國家授予“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稱號;1993年開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評定為首屆“全國十名杰出青年法學家”;1997年被國家人事部評選為跨世紀中青年學術帶頭人而納入“百千萬人才工程”;1999年被教育部評選納入“跨世紀優(yōu)秀人才培養(yǎng)計劃”;2007年被教育部評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出版?zhèn)€人專著和論文集《犯罪主體論》、《犯罪未遂形態(tài)研究》、《刑法研究系列》(5卷本)、《趙秉志刑法學文集》(4卷本)等18部;主編《刑法爭議問題研究》等專業(yè)著作近百部,主編刑法教材十余部。在國內外報刊上發(fā)表論文600余篇。主持或參與主持國(境)內外科研項目30余項。論著和個人曾30余次獲得國家級、部委級或院校級獎勵。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中國區(qū)際刑法、國際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