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韓國憲法法院對時任韓國總統(tǒng)盧武鉉彈劾案的審理使其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韓國憲法法院制度也因此受到廣泛關注。自上世紀六十年代起,韓國創(chuàng)造了舉世矚目的經濟奇跡,同時也走過了坎坷的憲政建設道路,憲法審查制度幾經更迭,是當今世界唯一分別實行過憲法委員會制、憲法法院制和普通法院司法審查制的國家,被稱為憲法審查制度模式的試驗田。憲法審查制度的有無及其實效是衡量一個國家憲政發(fā)展水平的標尺。唯有1987年修憲后建立的憲法法院制度真正適應韓國憲政建設的需要,在維護憲法、鞏固憲政、保障人權方面發(fā)揮了突出作用,憲法法院也因此在韓國國民和國家機構中樹立起憲法守護者的權威地位。本書立足于韓國憲政建設的歷史背景和現(xiàn)實基礎,從韓國憲法法院制度的源流、憲法法院制度規(guī)范與憲法法院制度實效等三方面展開研究。本書通過描述韓國憲法法院制度的產生、變遷和發(fā)展歷程以揭示韓國憲政建設的困境與出路;通過論證韓國憲法法院審判權的生成過程和憲法法院的憲法地位以展現(xiàn)憲法維護機制與憲政建設之間的互動關系;通過介紹韓國憲法法院的組織體系、審判權及其行使程序以全面展示憲法法院制度的內涵;通過對典型判例的解讀以闡明韓國憲法法院制度的憲政效用。最后在全書研究的基礎上總結了韓國憲法法院制度建立發(fā)展的經驗和教訓,揭示了韓國憲法法院制度的啟示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