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一、《程序規(guī)定》的立法與修訂
二、《程序規(guī)定》的立法目的
三、《程序規(guī)定》的適用范圍
四、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管轄
一、管轄概述
二、地域管轄
三、共同管轄
四、指定管轄
五、專門管轄
六、公安機關和軍隊互涉行政案件的管轄
七、移送管轄
第三章 回避
一、回避的意義
二、回避的方式
三、回避的理由
四、回避的適用人員
五、回避的程序
第四章 證據
一、行政案件證據的含義和基本特征
二、行政案件證據的法定種類
三、收集行政案件證據的基本要求
四、行政案件證據收集的主要途徑
五、行政案件證據的審查
六、行政案件證據的運用
第五章 期間與送達
一、期間
二、送達
第六章 簡易程序
一、簡易程序的適用條件
二、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情形
二、適用簡易程序的基本要求
第七章 調查取證
第一節(jié) 調查取證的一般規(guī)定
一、調查取證的總體要求
二、調查的案件事實內容
二、行政強制措施的適用
四、調查取證程序中的其他要求
第二節(jié) 受案
一、受案的主要來源和渠道
二、受案的基本要求
二、關于受案的其他規(guī)定
第三節(jié) 詢問
一、傳喚
二、詢問
第四節(jié) 勘驗、檢查
一、現場勘驗
二、檢查
……
第八章 聽證程序
第九章 行政處理決定
第十章 治安調解
第十一章 涉案財物的管理和處理
第十二章 執(zhí)行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辦理
第十四章 案件終結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