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復議法的頒布和實施,對于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自行政復議法施行以來,國務院專門制定了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制定了有關行政復議的部門規(guī)章。國務院及其主管部門還積極采取措施,落實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為了適應因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司法實踐需要,制定了相關的司法解釋。為了進一步宣傳貫徹行政復議法,幫助廣大讀者更好地學習領會行政復議法的基本精神與主要內容,切實理解把握行政復議法的重要規(guī)定與具體規(guī)范,我們組織了長期從事立法工作、司法實務、理論研究的同志編寫了《最新釋義及實用指南》?!蹲钚箩屃x及實用指南》以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為主線,融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理論研究成果的要點,逐條闡釋了行政復議法的全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