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第100號——戰(zhàn)略管理》等22項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的通知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為促進企業(yè)加強管理會計工作。提升內部管理水平。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根據(jù)《管理會計基本指引》,我部制定了《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第100號——戰(zhàn)略管理》等首批22項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現(xiàn)予印發(fā),請各單位在開展管理會計工作中參照執(zhí)行。財政部2017年9月29日《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包含了《管理會計基本指引》和22條《管理會計應用指引》;以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的答記者問以及建設性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