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以一場嚴重的經濟危機作為開始,又以另一場嚴重的經濟危機作為結束。在這十年的初期,互聯網泡沫破滅,2000年至2002年熊市的持續(xù),促使美國國會通過了旨在整頓公司治理重點領域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而在這十年的末期,房地產泡沫破裂,嚴重的信貸緊縮以及數十年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接踵而至。為此,美國國會通過了《多德—弗蘭克法案》,大刀闊斧地進行金融監(jiān)管改革,其中包括一系列重大的公司治理變革。 針對這些改革,本書提出了兩個疑問。首先,它們是改善公司治理的良藥嗎?其次,針對這些改革所表明的,聯邦政府和各州在公司治理監(jiān)管上分別的優(yōu)勢又是什么呢?本書從公司治理、高管薪酬、公司欺詐和信息披露、股東積極主義、公司民主和美國資本市場競爭力下降等方面就這些變化展開了全方位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