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部新頒的救濟辦法

小言論:第一集 作者:鄒韜奮


學校不良,固應嚴厲取締,教育部為取締未立案之私立學校起見,對于未立案私立學校之畢業(yè)生及肄業(yè)生亦加取締,至不準轉學或升學國立或已立案學校肄業(yè),我們以為不良學校盡可勒令停閉,以免貽誤青年,而不幸已進過未立案私校之學生,其中并非盡屬不堪造就之材,若絕其求學之路,無相當辦法以謀救濟,則誠如上海九大學對此事呼吁之呈文所謂“玉石俱焚,未免不公”,故我們主張考試盡管嚴格,茍能經得起嚴格考試,不應因彼等曾進過未立案之私校而供無謂之犧牲,以致“進修之路,自此斷絕”(亦九大學呈文中語),總之認為不良之學??墒瓜麥纾恍抑份穼W子,不應驅之絕路。去年暑期,教部雖有甄別試驗私校學生之舉,以通令時間匆促,且僅在上海一隅舉行一次,內地學生勢難周知,嗣后因文憑關系而斷絕求學之途者有之,因偽文憑而中途輟學者有之,尤慘者為好學窮苦之有志青年,學費沒收,身羈異地,求業(yè)無從,求學絕望,茫茫大地,哭訴無門,記者睹此慘景,輒憤然作其不入耳之哀鳴,不知者或咎記者何語之過激,不知被壓迫之青年,其悲憤實千萬倍于記者禿筆所能表示。茲閱一月三十日報載,教部已令各省市教育廳局于本年七月一日起,再舉行未立案私立高中畢業(yè)生升學預試一次,謂“是項畢業(yè)生為數尚多,自應予以升學之機會,以資深造,現定本年七月一日起,或于當地??埔陨蠈W校二十年度第一學期,招考新生以前,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應舉行前項畢業(yè)生升學預試一次”,如此則被未立案私校牽累之無辜青年,于求學得一出路,教部有此救濟辦法,使茫無所歸的青年由絕路中得一出路,我們深表同情而為無數無辜青年一慰。惟我們尚有一點小建議,即已經考試及格而在國立或已立案私校肄業(yè)的學生,因文憑關系(即只有未立案之學校文憑)而遭“應令其退學”無妄之災者,應按其現有之年級程度加以考試,俾于及格后,仍得插入其相當之現在年級肄業(yè),勿限以畢業(yè)那一年的資格,免他們仍遭不合理的降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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